第三人自愿承担债务是债务加入还是保证担保,即债务加入与保证的区别?

 

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:

1、依据《担保法》第十三条规定:保证的意思表示应该明确而不能进行推定理解。

2、保证具有相对独立性,可以脱离原合同约定;而债务加入并不能脱离原告合同,因为他是加入到原合同中一起承担债务。

3、是债务加入还是保证还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定:

(1)、如果债务承担人具有保证的明确意思表示,则应该认定为保证;

(2)、若果没有,则应该认定为债务承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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